彩礼返还的比例是多少
法书君整理发布
2023-06-28 11:11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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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》(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)第十条规定: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 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适用前款第(二)、(三)项的规定,应当以
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》(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)第十条规定: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?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
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
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
适用前款第(二)、(三)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另外,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确已共同生活,对于共同生活期间因共同生活消费支出的彩礼,应不予返还。且此种情况应综合考虑同居生活的时间、彩礼数额、是否生子、并结合当地的风俗习惯、经济状况等因素,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,酌定返还的比例及数额。
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情况下,需给付一方证明因给付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,按照实际情况确定返还彩礼份额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
禁止重婚。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。
禁止家庭暴力。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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